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土家摆手舞在“活态传承”中焕发新活力******
中新网湖北来凤12月18日电 (郭晓莹 武一力)换上藏青色长布衫,缠上黑色布帕,土家族农民彭大丙和数十位村民就成了大山的舞者。他们踩着鼓点,时而摆手,时而跺脚,时而侧身,时而挺腰,动作轻盈而刚健。
舞者踏着锣鼓的节拍尽情舞蹈。 周星亮 摄这是记者近日在湖北来凤县百福司镇茶堰坪摆手堂内看到的原生态摆手舞表演。彭大丙是来凤县摆手舞协会常务副会长,72岁的他跳了六十多年的摆手舞。
来凤是中国土家族摆手舞发源地。每当逢年过节及各种庆祝活动,村民们都会在摆手堂跳起摆手舞。清代《溪洲竹枝词》中有这样的诗句:“福石城中锦作窝,土王宫畔水生波,红灯万盏人千叠,一片缠绵摆手歌。”该诗生动描绘了土家族人民祭祀祖先和庆祝丰收时的歌舞盛况。
土家人整齐地变换着舞蹈动作。 郭晓莹 摄作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摆手舞绵延流传在湘、鄂、渝、黔四省市交界的酉水流域及沅水流域。在长达两千余年的历史进程中,摆手舞彰显着土家族特有的文化,承载着历史。
“在我们土家族,从3岁的小孩到90岁的老人,人人都会跳摆手舞。只要锣鼓一响,我们就开始‘摆’起来。”百福司镇桂林书院社区居委委员邓凤英说,土家族人对摆手舞情有独钟。
耄耋老人跳起摆手舞。 郭晓莹 摄邓凤英是百福司镇摆手舞表演的编排者之一,她介绍,摆手舞的动作跟随着鼓点节奏依次变化,共有单摆、拜年、撒种、双摆、比脚、擦背、纺棉、抖灰和磨鹰展翅九个动作,动感粗犷的舞姿,展现着土家人对生活的热爱。
“跳摆手舞是有讲究的,同边手同边脚,腰杆要弯脚要梭(向前迈步),不能踮脚,踮了脚的摆手舞没有气势,不好看。”摆手舞省级传承人彭南清一边给记者表演一边说,传统摆手舞动作古朴粗犷,有“龙行虎步”的风采。
彭南清说,土家族是有语言而无文字的古老民族,摆手舞就是土家族的“活态灵魂”和珍贵记忆。只有将摆手舞的传承与保护深入到当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去,才能让这个古老的文化瑰宝焕发生机和活力。
近年来,来凤县政府主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社会力量保护、传承与发展土家摆手舞。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彭大丙、邓凤英、彭南清等一批摆手舞传承人多年来努力推动摆手舞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院落,实现“活态传承”。
如今,摆手舞从民间走向舞台,从国内走向国际,“摆”进了上海世博会,“摆”进了韩国,“摆”进了澳大利亚,“摆”进了群众的健身生活,实现了保护有效、传承有序。在土家人的摆动中,古老的舞蹈焕发出顽强的生命力。(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